李清泉是菲律賓杰出的商業家及有影響力的華僑領袖。他關心南洋華僑社會,熱愛祖國,在抗日戰爭時期組織僑胞救亡圖存,共赴國難,功勛卓著。 他出生于福建泉州晉江縣石圳村的華僑家庭,其曾祖父早年出洋到菲律賓謀生,經過幾代人的艱苦奮斗,李氏家族成為當地的富商,創建了“成美木業公司”。李清泉18歲接手家族公司,公司的業務得以擴大,被譽為菲律賓的“木材大王”。他集中精力開發木材資源,使木材成為菲律賓的主要出口商品。除了木材行業,他還將經營范圍擴大到制藥、油漆和金融等行業。特別是對金融業有重要貢獻,率先創辦菲律賓第一家商業銀行,鼓勵和動員當地有識之士興辦銀行。他是菲律賓最大的慈善家,對援助菲律賓人民,從來都是慷慨解囊,不吝財物。 李清泉在構建事業宏圖的同時,積極投身建設菲律賓華僑社會,為僑胞爭取和捍衛正當權益,成為當地僑胞擁戴和信賴的領袖。他多年連任菲律賓中華商會會長,以實際行動捍衛華僑的權益,突出體現在抵制“西文薄記法”斗爭中。 1921年,歸屬美國不久的菲律賓殖民當局頒布“2972號提案”,規定商店和企業的賬本只能用英文、西班牙文或菲文登記,宣布中文記賬為非法行為。這個法案旨在打擊當地的華僑商業,尤其是中小商人、零售商,他們不懂得用英文、西班牙文或菲文登賬,也沒有財力雇傭外文會計。此法案將會導致廣大僑商利益受損甚至破產,很多人也會失業。為此,李清泉領導了華僑社會的抗爭活動,迫使菲律賓殖民當局宣布延遲一年實行此法案。李清泉繼續向美國最高法院上訴,并尋求中國政府的支持,同時發動南洋華僑及華商會進行聲援活動,最終迫使美國最高法院于1926年6月宣布菲律賓殖民當局的這項法案違反美國憲法,徹底予以否決。 李清泉在為南洋華僑社會奮斗的同時,還時刻關心祖國的前途和民族的命運。他關懷桑梓,出資為家鄉修建學校、改善交通條件,推動了家鄉文化、交通及教育事業的發展。 1931年“九·一八”事變,東北淪陷,李清泉組織成立“國難后援會”,發動菲律賓華僑通過募捐物資等方式支援東北人民抗日斗爭。1937年“七七”事變,他又組織成立“菲律賓抗敵委員會”,以“策勵僑眾開展愛國運動,以人力物力援助政府抗敵御侮”為宗旨,組織華僑青年回國從軍支援前線抗戰,組織汽車司機回國,參加滇緬公路的軍事運輸。為了團結南洋各地的華僑支援祖國抗日,1937年他致函陳嘉庚,倡導成立“南洋華僑籌賑祖國難民總會”。總會成立后,他積極協助陳嘉庚等華僑領袖一起領導南洋僑胞開展民族救亡運動,支援祖國抗日。他時刻心系祖國,臨終前將10萬美元的遺產捐給祖國用以救助和撫養難童。 菲律賓總統奎松曾高度評價:“李清泉先生,除了對這個國家的經濟、教育事業做出貢獻以外,他還是一位熱心公益事業的人。他以推動中菲兩國人民的友好而聞名,他將為菲律賓人民所銘記。” (中國華僑歷史博物館供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