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香港12月23日電(記者朱宇軒)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23日表示,特區行政會議訂立新規例,賦權特區政府食物及衛生局局長可批準新冠肺炎疫苗在緊急情況下使用,以用于特區政府推行的大規模疫苗接種計劃。新規例即日生效,有效期至2021年12月23日。 林鄭月娥表示,特區政府已向三家疫苗制造商共采購2250萬劑疫苗,按每名市民需接種兩劑疫苗計算,采購的劑量足夠全港市民接種。此外,特區政府會繼續尋找第四家疫苗制造商,再購入疫苗。 在新冠肺炎疫苗接種方面,林鄭月娥表示,特區政府將按照群組、環境、疫苗抵港時間來安排具體接種事宜,市民可以選擇接種哪一種疫苗以及接種的地點、時間等。同時,特區政府會向市民提供電子“打針卡”,顯示市民新冠病毒檢測及疫苗注射記錄。對于有市民擔心接種疫苗會出現嚴重不良反應,林鄭月娥表示,特區政府計劃成立保障基金,為受影響的市民提供經濟支援。 此外,行政會議還修訂有關規例,將14天強制隔離檢疫延長至不多于28天,并規定從12月24日起,從英國抵達香港的人士須在指定酒店接受21天強制隔離檢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