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5月24日訊(福建日報記者 張靜雯) 近日,福州海事局發布一則行政處罰,“皖迎河××”輪因超過核定航區航行、配員不足等違法行為,被處以行政處罰22.5萬元,同時該輪船長尹某也被違法記分14分。據悉,該罰單是福州海事局對內河船舶開出的單船最大罰單。 據悉,“皖迎河××”輪于2021年4月13日18時從南通水域空船開航,4月22日20時左右到達福州定海水域。4月23日11時20分,福州海事局連江海事處執法人員在現場巡航時,發現該輪涉嫌違法,執法人員當即進行現場勘察取證,并要求該輪航行至扣押點進行集中扣押。 福州海事局在進一步調查中了解到,“皖迎河××”輪存在超過核定航區航行、配員不足、招用無證人員上船服務等近11項違法行為。同時,該輪船舶所有人安徽省壽縣××航運公司于本次案發時間一年內,多次因“招用無證人員上船服務”這一海事違法行為接受過寶山海事局行政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該局依法對“皖迎河××”輪予以從重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