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序放開全部燃煤發電電量上網電價
電力市場化改革邁出重要一步(銳財經)
10月12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對外發布《關于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通知》,提出有序放開全部燃煤發電電量上網電價、擴大市場交易電價上下浮動范圍、推動工商業用戶都進入市場以及保持居民、農業用電價格穩定等改革內容。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司長萬勁松表示,此次改革,在放開發電側上網電價、用戶側銷售電價方面取得了重要進展,標志著電力市場化改革又邁出了重要一步。 推動燃煤發電全部入市 “近年來,國家發展改革委持續深化電價市場化改革,有序放開競爭性環節電價。”萬勁松在10月12日舉行的國家發展改革委新聞發布會上介紹,2019年出臺了《關于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形成機制改革的指導意見》,將實施多年的燃煤發電標桿上網電價機制,改為“基準價+上下浮動”的市場化電價機制,各地燃煤發電通過參與電力市場交易,由市場形成價格。 談及此次改革,萬勁松表示,按照電力體制改革“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總體要求,此次改革在“放開兩頭”方面均取得重要進展,集中體現為兩個“有序放開”。 在發電側,有序放開全部燃煤發電上網電價。我國燃煤發電電量占比高,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在發電側上網電價形成中發揮著“錨”的作用。目前,已經有約70%的燃煤發電電量通過參與電力市場形成上網電價。此次改革,明確推動其余30%的燃煤發電電量全部進入電力市場,這樣將進一步帶動其他類別電源發電電量進入市場,為全面放開發電側上網電價奠定堅實基礎。 在用電側,有序放開工商業用戶用電價格。目前,大約44%的工商業用電量已通過參與市場形成用電價格。此次改革,明確提出有序推動工商業用戶都進入電力市場,按照市場價格購電,取消工商業目錄銷售電價。尚未進入市場的工商業用戶中,10千伏及以上的工商業用戶用電量大、市場化條件好,全部進入市場;其他工商業用戶也要盡快進入。屆時,目錄銷售電價只保留居民、農業類別,基本實現“能放盡放”。同時,明確對暫未直接從電力市場購電的工商業用戶由電網企業代理購電,代理購電價格通過市場化方式形成;要求電網企業首次向代理用戶售電時,至少提前1個月通知用戶,確保改革平穩過渡。 擴大電價上下浮動范圍 圍繞價格浮動,此次通知明確擴大市場交易電價上下浮動范圍。將燃煤發電市場交易價格浮動范圍由現行的上浮不超過10%、下浮原則上不超過15%,擴大為上下浮動原則上均不超過20%,高耗能企業市場交易電價不受上浮20%限制。 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副司長、一級巡視員彭紹宗介紹,近期煤炭價格明顯上漲后,一些地方電力市場的燃煤發電交易電價已實現上浮,對緩解燃煤發電企業經營困難發揮了積極作用。擴大市場交易電價上下浮動范圍,有利于更好發揮市場機制作用,讓電價更靈活反映電力供需形勢和成本變化,在一定程度上緩解燃煤發電企業經營困難、激勵企業增加電力供應,更好保障電力安全穩定供應。 針對高耗能企業市場交易電價,萬勁松表示,高耗能行業無序發展,會增加電力保供壓力,不利于綠色低碳轉型發展。“這次改革,我們明確高耗能企業市場交易電價不受上浮20%的幅度限制,有利于引導高耗能企業市場交易電價多上浮一些,這樣可以更加充分地傳導發電成本上升壓力,抑制不合理的電力消費、改善電力供求狀況;也有利于促進高耗能企業加大技術改造投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動產業結構轉型升級。” 對物價水平影響有限 此次改革對用戶用電的影響怎么看?彭紹宗表示,全面放開燃煤發電上網電價,擴大上下浮動范圍,在電力供需偏緊的情況下,市場交易電價可能出現上浮,在一定程度上推升工商業企業用電成本。但需要分用戶類別來看,對高耗能企業而言,就是要讓其多付費。其他工商業用戶,用電成本在總成本中占比總體較低,市場交易電價出現一定上浮,企業用電成本會有所增加,但總體有限。 “考慮到不同用戶的情況,國家發展改革委作了針對性安排:一是各地根據情況有序推動工商業用戶進入市場,并建立電網企業代理購電機制,確保平穩實施。二是鼓勵地方通過采取階段性補貼等措施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實行優惠。三是繼續落實好已經出臺的支持民營企業發展、中小微企業融資、制造業投資等一系列惠企紓困措施。”彭紹宗說。 在居民、農業用戶用電方面,萬勁松表示,國家發展改革委在推動改革、開展各項工作中,始終把保障民生放在重要位置。此次改革,明確居民,也包括執行居民電價的學校、社會福利機構、社區服務中心等公益性事業用戶,以及農業用戶用電,由電網企業保障供應,仍執行現行目錄銷售電價政策。改革實施后,居民、農業用戶將和以往一樣購電用電,方式沒有改變,電價水平也保持不變。“總體來看,此次改革對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沒有直接影響,對物價水平影響有限。”(人民日報海外版記者 邱海峰) |